一、集团内保大队简介
集团内保大队以高标准、严要求的准军事 化管理为方针,确立了“立足岗位、培养人才、服务企业、着眼发展”的理念,以集团的发展壮大保驾护航为己任,奉行安全第一、优质服务、信誉至上的服务宗旨,以从严治队提高内保员素质求生存,谋发展,以争创一流的内保队伍,一流的保安水平,一流的保安业绩为目标,确保企业的财产与员工的安全。
集团内保大队成立以来,坚持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稳步发展的思路,从无到有、目前已经初具规模。现内保大队设有1个办公室、2个中队,1个直属分队,有内保人员120余名。为集团下属各单位提供门卫、巡逻等安全服务。集团内保大队在为保护集团安全,协助各公司维护治安秩序,强化防范等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集团内部的一支重要辅助力量。
二、内保大队职责
根据集团组建内保大队的决定,赋予内保大队的总任务是负责集团及所属企业的财产与人员的安全保卫。现根据上述总任务具体制定集团内保大队工作职责如下:
一、担负各驻在单位的保卫要点(如门卫及其它指定位置)的警卫任务与驻在单位内部治安防范工作;值勤时应警惕观察,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向驻在单位安保部报告,积极采取措施,保证警卫目标的安全。
二、担负所负责区域的游动警戒任务。在驻在单位安保部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防盗、防灾、防暴、防人为破坏及打架斗殴等事故发生;保障警戒区域的正常工作与生活秩序。协助驻在单位安保部门与公安机关防止并阻止任何袭扰事件发生,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
三、担负驻在单位的义务消防工作。在驻在单位安保部门及消防专业部门指挥下,具体执行驻在单位的消防工作。发生任何特殊情况均应注意保护现场。
四、协助驻在单位市场对客流及车辆的疏导。在疏导过程中,重点应防止发生意外伤害及防止有人趁乱作案。
五、驻在单位如发生重大治安、刑事、火灾等案情,内保大队的主要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安保部指挥,维护现场秩序,协助专业部门的侦察破案工作。
六、在集团领导批示下,负责集团内部贵重物品等的押运任务。如押运危险物品,应有相关专业人员指导。
七、在特定情况下,担负集团领导或指定的保护对象的安全。
八、在不影响完成正常安全保卫任务的前提下,驻在单位在与内保大队协商后,可安排内保人员协助完成一些力所能及但不属于本职责规定范围内的其它辅助工作并记入执勤日志,必要时需报请集团领导同意。
九、所有安保大队人员均应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遵纪守法、文明执勤,在执勤过程中不得有私自罚款、体罚等超越权限的违法、违规、违纪言行。
十、严格遵守驻在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驻在单位在安全保卫业务方面的领导及对安保工作的检查、监督,主动报告工作情况。严格执行驻在单位关于场所的开放与关闭等规定;大队及中队干部要积极参加驻在单位的安保部或公司领导召开的定期联席会,通报情况、协调工作。
摘自《北京新奥特集团文件》新发[2005]025号通知
三、招聘内保人员简章
北京新奥特集团有限公司内保大队在北京新奥特集团直接领导下,面向集团下属各单位提供内保服务,协助公安机关加强治安管理,做好单位安全、防范的专业机构。维护单位内部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是内保大队的根本宗旨。为了大力发展和单位内部的稳定,本集团长期招聘合同制内保员,欢迎有志为内保事业作贡献的退役军人、社会青年参加内保工作。
一、内保人员的基本任务
1、在集团下属单位内部执行门卫、守护、巡逻等任务。
2、在集团内部执行押运贵重财务、危险物品等临时任务。
3、为集团内部展览会、展销会、文娱、体育活动等提供安全服务。
二、招聘内保人员的条件
1、以退役军人为主,社会青年为辅;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没有明显生理缺陷;
5、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没有违法违纪劣迹;
6、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
7、男:身高172cm以上,女:身高165cm以上,双眼裸视0.8以上,无纹身、无口吃、会讲普通话。
三、内保人员的待遇
1、每月工资1150至1300元,班长以上人员每月最低工资1350元至2050元;
2、工作中可根据工作表现或成绩突出者加工资,发放奖金;
3、按季节配发统一制式服装;
4、每工作满一年,可享受15至20天待薪休假;
4、因执行公务致伤、致残或殉职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四、录用手续
1、必须经当地乡镇政府或派出所部门审核,推荐及开具各种证明:政审证明、身份证、退役证书和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2、报名审核后接受业务训练,考试合格分配上岗。
集团接待电话 010-82853140; 集团内保大队电话:010-82851800
四、内保大队生活照

内保大队大队长:刘先虎

内保大队秘书:朱辉

内保大队助理:魏述刚

内保大队成立培训动员会

队员们在听课

集团表彰先进员工

内保大队在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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